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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中毒分生产性中毒和非生产性中毒。

在使用农药过程中发生的中毒叫生产性中毒,造成生产性中毒的主要原因如下:
1.配药不小心,药液污染手部皮肤,又没有及时洗消;下风处配药或施药,吸入农药过多。
2.施药方法不正确,如人向前行左右喷药,打湿衣裤;几台药械同时喷药,未按梯形前进和下风侧先行,引起相互影响,造成污染。
3.不注意个人防护,如不穿长袖衣、长裤、胶靴,赤足露背喷药;配药、拌种时不戴橡皮手套、防毒口罩和护目镜等。
4.喷雾器漏药,或在发生故障时徒手修理,甚至用嘴吹堵在喷头里的杂物,造成农药污染皮肤或经口腔进入人体内。
5.连续施药时间过长,经皮肤和呼吸道进入的药量过多;或安排劳力不当,在施药后不久的田内进行农事操作。
6.喷药后未洗手、洗脸就吃东西、喝水、吸烟等。
7.施药人员不符合要求。
8.在科研、生产、运输和销售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防护不严,污染严重而发生中毒。

在日常生活中接触农药而发生的中毒叫非生产性中毒造成非生产性中毒的主要原因包括:
1.乱用农药,如用高毒农药灭虱、灭蚊、治癣或其他皮肤病等。
2.保管不善,把农药与粮食混放,吃了被污染的粮食而中毒。
3.用农药空包装装食物或用农药空瓶装油、酒等。
4.食用近期施药的瓜果、蔬菜、拌过农药的种子或农药毒死的畜禽、鱼虾等。
5.施药后田水遗漏或清洗药械,污染了饮用水源。
6.有意投毒或因寻短见服农药自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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