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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依据:《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 2023 年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3〕4 号)、《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2021-2023 年辽宁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机〔2021〕146 号)

政策摘要:将粮食、生猪等重要农产品生产所需的先进适用机具全部列入补贴范围,应补尽补。将大豆收获机、大豆收获专用割台纳入我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持续推进补贴机具优机优补,优化前装北斗智能监测终端及辅助驾驶系统品目,支持北斗智能监测终端及辅助驾驶系统集成应用。加大粮食生产薄弱环节、丘陵山区特色农业生产急需机具和高端、复式、智能农机产品的支持力度。逐步降低保有量明显过多、技术相对落后的机具品目补贴额,部分低价值机具退出补贴范围。不断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加快推进补贴全流程线上办理工作。加快补贴资金兑付进度,保障农民和企业合法权益,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优化办理流程,缩短机具核验办理时限。强化专业机构技术和大数据信息优势,提升违规行为排查和监控能力。加强农财两部门联合查处和省际联动处理,从严整治违规行为,有效维护政策实施良好秩序。

实施范围、补贴对象及补助标准:2023 年辽宁省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 16 大类 33 小类 77 个品目。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补贴种类范围和补贴标准详见辽宁省农业农村厅网站“辽宁农机化平台”的 “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实施期限:202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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