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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 资讯内容

2017年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已经全面展开,一些地方的农民甚至已经拿到了新的土地确权证书。对于农民来讲,有了这个证书在进行土地流转时就更加方便了,但是,在拟定和签署土地流转证书时我们需要注意一些细节,如果没有这些内容合同很可能会作废无效。

一、土地流转后的使用年限

在我国,不管是农民耕种的土地还是城市商业用地,在使用的时候都是有一定的使用年限的,根据国家规定,农村中的土地流转合同约定的期限不能超过国家所规定的基本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规定农村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而从1998年(地方不同,时间不一)第二次土地承包到现在,农民耕地使用的期限还有11年的时间。也就是,你签订的土地流转期限必须在11年之内,否者到期出现什么问题就比较麻烦了。

二、不能改变土地的基本性质

国家政策规定,农用耕地必须用于农业用途,不能改变农用耕地的基本性质。今年以来,国家通过一系列政策,切实改变了以往农业用地流转的形式和困难,但是在整体上,依然是要坚守农业用地的基本性质,也就是必须用于农业。所以,农民在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将流转后的土地用途做出详尽的规定,这样有合同来保障自己的权益,即使对方改变了耕地用途也找不上麻烦给自己。

三、农地补贴的归属问题

我们都知道,近年来,国家对农民、农业、农村的补贴越来越多,而且所包含的范围也越来越广,那么,这些已经被农民承包出去之后的土地,发放给农民的补贴到底应该由谁来领取呢?其实,关于土地补贴的归属问题也要明确的写在合同当中。这里要说明一点,在合同中写的谁领取补贴就由谁来领取,如果双方都没有约定这一项的话,那么,土地流转合同就要作废,重新再签!

在拟定和签署土地流转合同时,以上三点是我们最需要注意的事项。另外,准备进行土地流转的农民还应该注意以下两点:第一,合同备份。土地流转合同应当是一式五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其余三份分别由发包方村集体登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备案,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见证归档。第二,签订的合同还要到相关部分进行登记,以便于未来更好的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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