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信息速递 资讯内容

从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官网了解到,今年辽宁省继续实施保护性耕作政策,为促进黑土地保护和可持续发展,近日,鞍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召开黑土地保护性耕作项目专题会议,先后下发《关于做好2022年保护性耕作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2年保护耕作周调度的通知》,全面启动今年黑土地保护性耕作工作,2022年,鞍山市保护性耕作计划面积46万亩,其他地市也应该有不同面积的任务指标。

补助对象和实施主体
补助对象为自愿开展保护性耕作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实施主体为自愿开展保护性耕作社会化作业服务并具备相应农机作业能力和条件的农机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机户等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实施主体为补助对象代耕作业的,应在农机作业每亩实际作业价格中扣除政策补助部分后与补助对象签订议定作业价格和收取作业费用。

资金兑付
补助资金实行“先作业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经验收合格并公示无异议后兑付。县级农机主管部门负责项目检查验收并提出资金兑付申请,县级财政部门负责按程序及时足额将资金兑付给实施主体。

主要技术模式
重点推广秸秆覆盖还田免耕和秸秆覆盖还田少耕两种保护性耕作技术类型。具体技术模式,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参照《辽宁省2021年保护性耕作技术模式》实施。
1.秸秆全量覆盖还田免耕播种。上茬作物收获时,秸秆粉碎后直接还田均匀覆盖地表,不进行任何整地作业,春季直接进行免耕播种作业。
2.秸秆全量覆盖还田归行免耕播种。上茬作物收获时,秸秆粉碎后直接还田均匀覆盖地表,春季播种前或播种的同时进行秸秆归行处理,将播种带秸秆集中到休闲带后,在播种带上进行免耕播种作业。
3.秸秆全量覆盖还田少耕播种。上茬作物收获时,秸秆粉碎后直接还田均匀覆盖地表,秋季秸秆还田后或春季播种前对播种带上面的秸秆(根茬)进行简单处理后,进行少耕播种作业。
4.秸秆部分覆盖还田免耕播种。上茬作物收获时,秸秆粉碎后直接还田,地表覆盖部分秸秆,不进行任何整地作业,春季直接进行免耕播种作业。
5.秸秆部分覆盖还田少耕播种。上茬作物收获时,秸秆粉碎后直接还田,地表覆盖部分秸秆,秋季秸秆还田后或春季播种前对播种带上面的秸秆(根茬)进行简单处理后,进行少耕播种作业。

技术质量要求
各地要根据本地土壤、水分、积温、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选择确定适宜本地实际的具体技术模式,配套完善病虫草害、水肥运用和深松等田间管理技术。
1.在技术模式确定和应用上,坚持有利于促进高标准高质量发展的基本原则,在保障粮食稳产丰产的前提下,要尽量增加秸秆还田覆盖地表比例,禁止对秸秆进行焚烧处理,增强土壤蓄水保墒能力,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培肥地力;
2.要采用免(少)耕播种,尽量实施免耕播种作业,对于需要少耕和必要秸秆处理作业的,要尽量减少土壤扰动,减轻风蚀水蚀,防治土壤退化;
3.要大力推广高性能免耕播种机械进行播种,提高播种适应性和播种质量;
4.要综合考虑和采取相应配套技术措施,确保播种质量和出苗率。对于高标准保护性耕作应用基地实施地块,原则上应做到秸秆全量覆盖还田、免(少)耕播种,地表土壤扰动面不超过30%。
5.根据本地土壤等实际情况,可进行必要的深松作业,丘陵山区可进行必要的中耕作业。
来源:农业动态整理

上一篇:2022年第9期玉米市场盘点

下一篇:早春蔬菜幼苗移栽要三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