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地合同不正规,补贴可能得不到
时间:2017-11-16 16:56
近期12316接到不少关于土地流转纠纷问题的电话,主要是由于农户法律意识淡薄,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不完善,自己在流转的土地上投入大把的人力物力成本之后,被一纸告知“土地流转合同无效”,导致国家补贴资金无法获取,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因此咱们农民朋友一定要提前了解清楚哪些情况下土地流转合同无效,并注意签订合同时的事项。
这些情况下土地流转合同无效:
1违背承包方意愿的强制签订合同,无效
需要确保承租意愿是真实的。比如未与承包方沟通擅自越权代签订的合同无效(走法院也会认定为无效合同)。
2依法应经发包方同意而未经同意的
需要确保出租意愿是真实意愿,未经发包方同意同样合同无效。
3不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人之间互换土地承包经营权的
如果是土地互换或置换,那么需要确保置换双方在同一集体内,因为互换只能限定在同一集体内才符合法律规定。
4越权发包土地的
比如农民个人承包的土地由村集体越权发包的,合同无效。
5未按规定承包年限发包土地的
签订的成本合同年限超过土地承包期限的,目前土地承包期限是耕地30年,草地30-50年,林地30-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签订承包合同期限,均以第二轮(98年)开始计算,耕地30年,草地不超过50年,林地不超过70年。超过这个时间期限部分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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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6金农热线提醒,在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时,一定要注意:
1合同中要有流转双方的完整信息。出让方、受让方的姓名、详细住址和联系电话,受让方如果是单位,要注明单位法人姓名,当事人是农户的,一般情况下户主的姓名可代表全家。同时,还要填写流转土地的名称(地块名称)、等级、四至坐落(东南西北相邻的地块名称)和面积(长宽的长度和面积的亩数)。
2写清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期限和签订日期。
3流转费及支付方式。
4主体范围及优先权。规定双方能够达成协议变更、合同解除的基本条件,以及对于合同生效期内出现纠纷中的处理方法。例如违约责任、合同到期处理办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