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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扩大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规模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市摸清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基本情况,其中,对”农民工和建档立卡的贫困劳动力要摸排清楚,实行动态管理。开展上门服务,组成工作组进村入户,对接岗位需求,提供就业信息等。各市于7月10日下班前,将全省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基本情况发送至省农业农村厅乡村产业发展处邮箱。  
辽宁省促进扩大返乡留乡农民工
就地就近就业规模十条措施
为贯彻落实中央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扩大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规模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产〔2020〕125号)要求,进一步促进扩大我省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规模,结合现有涉农政策,制定以下十条措施。
一、抓好设施农业生产促进就业。大力推进设施农业发展,全省新发展设施农业10万亩,继续利用种植业结构调整补贴政策,支持新建规模化设施农业小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农业经济效益,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对新建设施农业,根据设施类型、建设规模等因素进行补贴。
二、推动畜牧业生产吸纳就业。推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加大对生猪稳产保供工作的支持力度,促进在建项目加快工程进度。引导龙头企业发挥自身优势,带动中小养殖场户发展,推动生猪生产加快恢复。2020年,对种猪场和年出栏5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发生的流动资金和建设贷款给予贴息补助,银行贷款贴息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统筹抓好牛羊禽等猪肉替代品生产,扩大就业渠道和岗位。
三、发展现代渔业养殖扩大就业。全省新增稻渔综合种养面积15万亩,强化渔业资源环境保护,促进渔业产业结构调整,增加渔民收入,维护渔区稳定。实施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海洋捕捞渔民减船转产补助标准5000元/千瓦。
四、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带动就业。持续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着力建设一批主营业务收入超30亿元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农业大县一个县一个农产品加工集聚区,沿海和中部地区一个市一个农产品加工集聚区,推动1000万元以上农产品加工业项目建设,加快投资进度,重点安排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
五、推进农村产业融合拓展就业。继续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延伸产业链,优化供应链,提升价值链,积极培育壮大一批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引导建设一批省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认定休闲农业特色镇16个、特色村40个,促进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
六、培育优势特色产业入域就业。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构建农业产业链,形成全省特色产业发展“点、面、线”布局。着力建设1个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和10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8个农业产业强镇、小粒花生和白羽肉鸡2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积极吸纳返乡留乡农民工入园入镇入域就业,带动农民增产增收。
七、落实个人涉农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拉动就业。对农民个人(包括自主创业农民、返乡创业农民工)在农业县区从事规模化生产和农业结构调整而新发展的规模化高效经济作物等涉农生产,可申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2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财政按规定贴息。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借款人和贷款企业承担。
八、强化农民技能培训创造就业。依托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对返乡留乡村的农民工开展特色种养、农产品加工、电子商务等技术技能培训,实行分级分类差别补助,提升农民工转岗就业能力。引导返乡留乡农民工创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创业能力。
九、促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保障就业。积极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服务面积力争到达4000万亩次,提升对小农户服务的覆盖率。通过政府扶持、市场引导,促进各类服务组织拓展服务范围,增加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量,帮助小农户合理安排生产计划、优化配置生产要素,提供定制化、专业化服务,接受服务的小农户逐步提升到15%以上,保障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
十、实施农村工程项目稳定就业。推动已有农村工程项目应开尽开,优先安排返乡留乡农民工和建档立卡的贫困劳动力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建设,支持全面开展以村庄规划、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畜禽养殖及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村容村貌提升、农村地膜污染治理等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每个项目县资金额度不低于2000万元。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2020年建设高标准农田280万亩以上。尽量安排农民投工投劳参与农村工程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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