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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颁布的宅基地政策从整体上来看是对农民朋友越来越有利了,但是还是有几个方面让农民朋友有些不知所措。比如,为什么自家宅基地不能随意翻建呢?

 

农村宅基地之所以不能够随意翻建,是由“宅基地”的特殊性质决定的。根据我国《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宅基地指的是“农村村民合法使用或依法批准,用于建造住宅(包括附属用房和庭院等,下同)的集体所有土地。”

 

我们都知道,在农村,只要跟“集体”挂得上钩的,基本上“所有权”都归集体,农民个人只有“使用权”,都得走相应的审批程序才能办理相关业务。

 

农村宅基地翻建必须满足以下2个条件:

 

1.依法办理了宅基地翻建审批手续

 

手续大致流程为:

 

(1)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2)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3)取得许可后方可按具体要求实施原有宅基地的翻建行为。

 

2.翻建面积不得超出原批准宅基地范围

 

法律文件参考: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很多有关农村宅基地房屋翻建的纠纷案例都是由于以上2点没有做,或者没有做到位造成的。注意如果你的户口已经不再村里,或者改动宅基地地址、面积,本身就有宅基地纠纷,就私自找人来翻建的话,村集体是有权可以强制拆除的。

 

总的来说,只要你不违背“一户一宅”、“使用权人不变”、“建址不变”、“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符合建房条件”、“不超过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宅基面积标准”等条件,翻建房屋都是可以通过审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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