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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粮间作是指在人工营造的稀疏林地内,于树行之间的宽阔地带种植农作物的间作形式。
在实践中,通常是为了弥补树木种植初期没有收益的问题,而在幼林幼果地里,利用行间、株间空隙土地,间作低杆农作物、药材、蔬菜等,以耕代扶,疏松土壤,消除杂草。这样不仅可以合理地开发和利用林下资源,以短养长,保证林粮双丰收,还可减轻水土流失。
哪里在搞林粮间作?
发展“林粮间作”等林下经济,有许多可供参考的经验。
杉木是中国南方有上千年栽培记载的重要造林树种,林粮间作是杉木产区的传统习惯,“林粮间作复合种植系统”历史悠久,至今也还是当地大部分农户“靠山吃山,吃山养山”的生产方式,作为当地林下经济的典型代表,形成了一种独特的经营制度。
这项经验在杉木产区世代相传,且因地制宜,在间作方式、间作物种类等方面不断发展。比如,间种方式上有先农后林、林农同时或先林后农等,间种作物种类有粮食作物、油料作物、经济作物及药材等。
在贵州省锦屏县平秋镇魁胆村,人们通过林粮间作,既实现了短期农作物经济收益,又抚育了杉木,促进了幼林的生长,取得了长期的森林生态效益。
村民在造林地块上挖坑种树,播撒小米,这是“林粮间作”的第一步。耕种小米的同时可以管树苗,因为管理小米的过程中要不断翻土、除草,对树苗的成长大有帮助。今年村里共种了两百亩,预计有六万多斤的小米,也是一笔不错的收入。
种树苗的第一年,土地还算干燥,可以种小米,第二年土壤水分增多,小米不能再种,就种上玉米。村民在对林间粮食进行精心管理的同时,对新栽植的幼树苗进行细心管理,保证树苗营养充足、阳光充足。
连续四年耕种农作物,每年除草施肥,农作物得到丰收,树苗也长到了可以不用再人工管理的程度,它们将在二三十年后成长为一片繁茂的森林。
通过更加科学的“林粮间作”,又种树又种农作物,近些年村里无论是集体收入还是个人收入都得到大幅提升,村民们也愿意投入时间和精力,原本的一些荒山荒田荒地得到了再次利用。
退耕还林地区能搞吗?
退耕还林地区往往水土条件差、粮食产量低而不稳,本身便不适宜耕作,所以通常情况下,国家出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减轻水土流失的目的,禁止退耕还林地区林粮间作。
不过,这些年林业法律法规对林粮间作也并非完全禁止。
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第11条规定:“在不破坏植被、造成新的水土流失的前提下,允许农民间种豆类等矮秆农作物,以耕促扶、以耕促管。”
2014年,国务院批准的《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第7部分配套政策第2条规定:“在不破坏植被、造成新的水土流失的前提下,允许退耕还林农民间种豆类等矮秆作物,发展林下经济,以耕促扶、以耕促管。鼓励个人兴办家庭林场,实行多种经营。”
通过以上法规关于林粮间作规定的变化可知,林粮间作由最初的禁止,逐渐转变为在不破坏植被、造成新的水土流失的前提下,允许在退耕还林地上间种矮秆作物。
矮秆作物泛指秸秆比较低矮的农作物,比如小麦、荞麦、大豆等。
但要注意的是,退耕还林地区有条件的林粮间作,应以不改变林地用途为限。
《退耕还林条例》第29条第1款规定“退耕还林者应当按照作业设计和合同的要求植树种草”,第31条规定“禁止在退耕还林项目实施范围内复耕和从事滥采、乱挖等破坏地表植被的活动”。
《土地管理法》第4条规定:“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退耕还林地按照土地规划属于林地,就要植树种草、保持水土。所以,退耕还林地区发展林下经济是以不改变林地用途为重要前提的,而林地用途改变与否,不仅需要考虑农作物的种植面积,还应当综合考虑树木的有无、密度和长势等来综合加以认定。
总之,退耕还林地区即使进行林粮间作,也应合理有度,保证树木成活率和保存率,不能非法改变林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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