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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耕之际,农户开始着手准备新一轮的种植,然有农户反应自家买的种子是假种子,去同种子经销商理论也未理个所以然来,被经销商一拖再拖拒不承认,下面我们来了解下买了假、劣种子我们农民怎样维权。


如何判定假、劣种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下列种子为假种子:
(一)以非种子冒充种子或者以此种品种种子冒充他种品种种子的;
(二)种子种类、品种、产地与标签标注的内容不符的。
下列种子为劣种子:
(一)质量低于国家规定的种用标准的;
(二)质量低于标签标注指标的;
(三)因变质不能作种子使用的;
(四)杂草种子的比率超过规定的;
(五)带有国家规定检疫对象的有害生物的。
遇到假、劣种子怎么处理?
如果在购买过程中遇到假、劣种子,可以向当地的农业执法大队进行举,如果已经购买假、劣种子并用于生产,可与商家进行协商,要求赔偿损失;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到相关部门申请鉴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怎样维权获取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种子使用者因种子质量问题遭受损失的,出售种子的经营者应当予以赔偿,赔偿额包括购种价款、有关费用和可得利益损失。
      经营者赔偿后,属于种子生产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责任的,经营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追偿。

      如农户购买了假种子,可去种子鉴定机构申请鉴定,鉴定种子是否是假种、劣种后,到当地种子管理站申请投诉受理,维护自身权益。
提醒:农户购买种子时尽量通过正规的销售渠道购买种子,务必索要发票,妥善留存样品,未雨绸缪,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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