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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沈阳3月23日电(刘舒)日前,辽宁省发布2018年省委一号文件,全面部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提出要把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瞄准贫困人口精准帮扶;聚集深度贫困地区集中发力;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强化脱贫攻坚责任和监督,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

  据辽宁省农委副主任、省农办专职副主任杨德生介绍,今年辽宁省委一号文件提出了4个阶段性目标任务,第一阶段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

  对此,文件指出要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对有劳动能力的、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因人施策,确保病有所医、残有所助、生活有兜底。对深度贫困地区,要加大政策倾斜和扶贫资金整合力度,着力改善发展条件,重点攻克脱贫任务。同时,要把救急纾困和内生脱贫结合起来,推动贫困群众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脱贫致富。

  在强化脱贫攻坚责任和监督上,辽宁省委、省政府将统筹现有扶贫考核,取消不必要的考核,减少考核频次,严禁多头考核、层层考核、搭车考核切实给基层减轻工作负担。对于挪用和贪污扶贫款项的行为,将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并将2018年作为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对各类违规、违法行为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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