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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乡村六论”节选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手中有粮,心中不慌。他还指出,我们自己的饭碗应该主要装自己生产的粮食,中国要强,农业 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

  为此,十九大报告在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时强调,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问题;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并再次强调,要保障农民财产权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这些都是在重点关注和保障种粮农民的切身利益。
  显然,农业低效和农民低收是造成农业累、农村穷、农民苦等“三农”问题的历史根源。这里需要提醒和强调的是,“农业低效”和“农民低收”主要是指粮食种植。因为从事农、林、牧、副、渔等经济种植或养殖的农民致富,如今多数已不成问题。相比之下,种粮农民仍旧是收入最低的农民群体。所以,解决“三农”问题的核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是优先解决种粮农民的致富问题。
  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是增加农民收入,这早已形成共识。可喜的是,十多年来我国农村居民的年均收入增幅都超过了城镇居民,城乡居民收入比不断缩小,已从2007年的3.33倍下降到2016年的2.72倍。但换个角度看数据,城乡收入的绝对差却从2007年的9600元,扩大到2016年的2.13万元,十年来不仅没缩小,反而扩大了2.2倍。据此,未来要缩小城乡差距,增加农民收入,就不能只看城乡居民增收的相对值,还要看农民增收的绝对值。
  那么如何才能让种粮农民普遍增收呢?对此,专家或学者的建议很多,争论不少。比如,提高粮食及农副产品价格,免除农业税费以减少农民负担,工业反哺农业以推动新农村建设,让更多进城务工的年轻农民返乡务农等。然而实践已经或即将证明,这些都不是保障种粮农民致富或乡村振兴的可行途径。
  首先,依据粮食生产的自然周期长、产量制约多等特点,似乎提高粮食产品价格的理由很充分。但实践证明,作为国计民生基础之保障的粮食价格小幅提升,同时会引发农副产品及社会生活、用工成本的大幅提高。粮食提价带来的农民增收,很快将被日常生活的必需消费涨价所抵消甚至拉低,实际收入可能不增反降。更何况,国际市场等待进口的粮食早已是优质低价了。
  其次,免除农业税费也不能保障种粮农民致富。2006年我国全面取消农业税后,全年减少农民种粮税负最高估计约200亿元。然而,这笔钱对6亿种粮农民而言,年人均仅30多元,每天只不过少交1毛钱,这样的减负别说致富就连生活改善都谈不上。因此,当种粮农户还需要免税来扶持时,户均几亩地、年收几千元的种粮农民的致富就依然在路上。
  再次,以工业反哺农业为主的新农村建设,解决的多是农村的形象问题,不是农民的致富问题。因为以留住农民为前提的“新农村”建设,就像保留“团结户”的新城市建设一样,并没有生活条件的实际改善。如今,在事实上的“空心村”着力推动的新农村建设,除在少数“留得住乡愁”的地方可发展乡村旅游外,多数建设项目将沦为不断折旧的形象工程,无法实现工业反哺农业的农村可持续发展。
  显然,辛苦种粮一年不如轻松打工一月的现状,才是导致“空心村”问题的主因。针对外出农民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不愿回乡务农、农业后继乏人的现象,专家建议免费培训或政策扶持,让更多进城农民返乡务农,以此来解决没人种地的“空心村”和“三留守(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问题。殊不知,将农民教育培训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构建平等的终身教育体系没有错,有错的是“让”特定阶层接受特定的职业培训。
  都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但当我们自己或子女都没有下乡务农的积极性时,凭什么只让“农二代”接受培训、回乡务农呢?就是因为他们的身份是农民吗?假如,把“农民”这一特殊身份看成与我们一样的职业时,谁会来指定我们及子女的培训内容或从业岗位呢?
  也许有人会辩称,是现行的政策“不让”城里人下乡务农或置业。但历史实践早已证明,即使“让”城里的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扎根农村,用“增加知识农民”的办法,也解决不了因农民身份固化而形成的“三农”问题,而且还带来了中老年知识农民“回城安置”的更大麻烦。由此可见,以往这些想方设法让种粮农民致富的政策手段,都未能抓住“减农民、规模化”这个种粮增产增收的关键。
  近年来,新型城镇化建设、土地承包确权延长、农民转移市民化、土地流转宅地复垦等一系列解决“三农”问题的政策和措施,抓住了保障种粮农民致富的关键,为粮食种植的规模化生产创造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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