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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3月6日上午10时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国家发改委主任何立峰、副主任张勇就“易地扶贫搬迁”及“未来五年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问:
我比较关注的是易地扶贫搬迁的问题。我们在采访中确实发现有一些地方的群众不愿意搬或者是搬不起,甚至是搬出去又搬回来的现象。请问,您怎么看待这一现象?下一步还要搬多少人?另外,如何确保群众搬得出、稳得住?

国家发改委主任何立峰做出了回答。

 

易地扶贫搬迁是脱贫攻坚中的一块“硬骨头”,是重中之重、难中之难。2015年11月,党中央决定在“十三五”期间全面打响脱贫攻坚战。2014年底,我们国家还有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7017万人,其中包括约1000万生活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央决定,对这部分贫困群众在自愿的基础上实行易地扶贫搬迁,包括集中安置和插花式分散安置。这些搬迁群众主要集中在11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特别是在“三区三州”,包括西藏和四省藏区、新疆南疆地区,还有甘肃临夏州、云南怒江州、四川凉山州。搬迁的主要目标是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两不愁”即不愁吃、不愁穿,“三保障”即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

住房安全有保障不是按照比小康还要高的标准,而是按照脱贫的标准,满足搬迁群众基本住房需要,所以规定了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这是基本标准。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居住的其他农户,虽然不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如果自愿搬迁,也可以共享政府在集中安置区建设的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享受这一优惠政策。用5年的时间对约1000万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这在中国历史上、在中国扶贫史上是空前未有的,在世界历史上也是空前未有的,只有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才能实施如此规模、如此艰巨的伟大工程。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组织实施方式,我们主要采取了“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中央统筹”第一条是统筹政策供给,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和措施,明确了“搬迁是手段,脱贫是目的”的理念,力求聚集政策合力,通过搬迁来实现这批群众的脱贫。中央层面的第二个统筹是统筹资金安排。有关部门共筹集了将近6000亿元的资金,人均筹资标准差不多有6万元,其中,有约1000亿元是国家发改委安排的中央预算内投资;500亿是专项建设基金,由中央财政对发债贴息90%;1000亿元是中央财政下达的地方政府债务规模;还有国开行、农发行共同承担的约3500亿元中长期贷款,中央财政对贷款贴息90%。

中央层面的第三个统筹是强化监督检查。一些地方在执行国家政策时确实存在走偏的问题,比如说扩大住房建设面积,增加群众自筹负担。这批搬迁群众本来就是生活最贫困的,我们要帮助他们脱贫,在政策执行方面就要严格地督促地方落实,绝不能因为建房子再给他们增加额外的债务负担,否则就违背初衷了。省负总责就是建立省级投融资主体,统一承接相关资金,建立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机制,组织各相关市县制定易地扶贫搬迁具体实施方案,同时要督促市县抓好落实。市县抓落实就要做好搬迁群众组织动员工作,要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确保每一户要搬迁的对象都能够精准、能够落实。

2001至2015年,国家发改委也曾实施过易地扶贫搬迁680多万人,但不是按照现行的标准、现行的政策要求。2016年,新一轮易地扶贫搬迁全面启动,刚才,我向各位报告的就是从2016年全面开始的新一轮易地扶贫搬迁。2016,我们已完成249万人易地扶贫搬迁建设任务,2017年完成了340万人易地扶贫搬迁建设任务,一共完成了589万人,超过一半了。今年计划完成280万人易地扶贫搬迁建设任务,如果今年能够顺利完成的话,大头就可以落地了。在今年春节之前,习近平总书记轻车简从,亲自到大凉山看望准备要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的贫困村村民,同时实地考察了一个已经完成易地扶贫搬迁的村,给予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充分的肯定。

 

记者问:
大家都很关心乡村振兴战略,但是我们注意到,不少地区农村“空心化”问题突出,对这些地方而言,实现乡村振兴压力很大。我们了解到,国家发改委正在牵头编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请问《规划》是否会涉及这些问题?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张勇做出了回答。

 

十九大指出,新时代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从某种意义上讲,发展最不平衡的是城乡发展不平衡,最不充分的是乡村发展不充分。

现在户籍在农村的人口有8亿多,农村常住人口有5亿多,2亿多人在外打工,这些打工的大多数都是青壮年,除了过年,都不在农村,在农村不少地方确实缺少生机、缺少活力,主要是老人和孩子留守,“空心化”的问题确实在不同程度上存在。这个现象也反映出了乡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

中央已经对乡村振兴战略做出了顶层设计,还要做好规划、区分重点,循序渐进加以推进。为此,国家发改委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未来五年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这个规划就是依据中央提出的“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这五个要求,把重要任务进一步细化实化,确定一批重大工程、重大行动和重大计划,明确实施步骤,使乡村振兴战略能够开好局、起好头。

《规划》围绕着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统筹提出了今后五年乡村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重点在以下三个方面着力:

一是着力构建乡村振兴新格局。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规划一体化,优化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对城乡协同发展作出安排,提出不同类型的乡村的振兴路径、实施要求、优先任务和工作方法。因为我国农村发展不平衡,差异性很大,因此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过程中,要因地制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来区别不同类型加以推进。

二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围绕着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建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体系,以及建设生态宜居乡村,繁荣发展乡村文化,健全乡村治理体系,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等方面确定重点任务。

三是要强化支撑和保障。因为我国乡村面很大,人很多,发展的差异也很大,有些地方还比较落后。我们脱贫攻坚的任务还很重,而这些贫困人口大多都居住在农村,因此要实现乡村振兴,必须要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保证。首先要强化人才支撑,乡村要振兴,必须要有人才。同时要推进土地制度改革,还要加大资金投入,除了中央资金支持之外,还包括社会资金、金融资金,这样使乡村振兴能够有一个“人、财、物”的保障。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一个长期的历史任务,需要久久为功,我们将一步一步来做,扎扎实实把《规划》编制好、实施好,使乡村振兴战略能够按照中央要求扎实推进。

(来源【公众号】农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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