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的“八问八答”
时间:2018-01-10 16:14
(阜新12316)
土地确权多出来的地怎么办?
确权面积小于实际面积的情况以实际情况为准。一般土地确权之后土地变多或者变少,只要确权面积小于实际种植面积的误差在5%以内,基本上不用担心。因为以前的土地证上的面积多是人工拿皮尺测量,而现在都是采用的卫星定位测量,本来测量上的误差就不能够有效避免,只能尽可能精确。对农户确权范围内的实测面积,应据实确权登记给原承包户,对超出的部分承包地不得强制收回。因此如果本次确权土地多了,只要在确权证上注明“承包地二轮合同面积”和“实际测量面积”就行了。
亩数少了怎么办?
如果确权时发生亩数变少的情况,目前有两种解决办法:
1、比应分面积少了,村集体有机动地的,能补足就补足;
2、如果村集体无法进行调整的,那就不调整,只能维持现状。
但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确权登记的亩数一般以承包合同书登记的亩数为参考,以实际丈量为准,丈量后必须经过您的签字确认才有效。如果您认为亩数登记有误,您可拒绝签订,申请重新丈量。
土地确权要交钱吗?
现在农村土地确权的费用都是中央和地方政府拨款进行的,村里面是不能找村民以任何理由收钱的,这一点在中央一号文件中有强调。如果有强行乱收费行为,可以到县经管站或者县人民政府反映情况。
已被占用拿到补偿的怎么确权?
对承包地被依法征(占)用,已得到相应补偿,在确权登记工作中,一律从承包地块的面积中减除,进行变更登记。
无法复垦的承包地怎么确权?
对因国家、省、市、区建设道路被用作取土用土,且无法复垦的承包地,仍按原农村二轮承包面积确权登记,在备注栏内注明取土面积及用途,但对征用后的承包地多出的应当确认有承包户以防止发生新的纠纷。
在承包地建设房屋为什么不给确权?
对于农户未经依法批准,自行在承包土地上建房变成宅基地的以及其它设施的,暂不登记,对获准建设房屋的不再列入确权登记范围。
子女分户的如何确权?
承包农户因子女结婚要求分户的,由承包双方出具书面分割协议,在协议分户后分割的承包面积,予以分户确权登记。
承包户家庭人员死亡的如何确权?
家庭承包人员死亡的,其他成员还存在,也没有与家庭死亡人员分户的,家庭承包户没有消亡,还按原承包土地确权登记。家庭承包户消亡的,原家庭承包土地不予确权登记(死亡人员与原家庭承包人是分户的,死亡人员单独立户的;死亡人员的原家庭人员迁入设区的市或转为国家在职公职人员或婚嫁后在居住地已取得承包田,只剩死亡人员的;死亡人员属孤寡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