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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 资讯内容

(来运:吾谷网)

一.Q: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开展哪些业务?

A:新《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取消了有关“同类”农产品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中“同类”限制,允许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一种或多种业务,并将业务范围扩大至以下领域:

1.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使用;

2.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

3.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等;

4.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

二.Q:土地可以用来出资入股合作社吗?

A: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经营权、林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以及章程规定的其他方式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三.Q:债权可以用来充抵入股出资吗?

A: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不得以对该社或者其他成员的债权,充抵出资;不得以缴纳的出资,抵销对该社或者其他成员的债务。

四.Q:合作社可以投资公司吗?

A:国家保障农民专业合作社享有与其他市场主体平等的法律地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依法向公司等企业投资,以其出资额为限对所投资企业承担责任。

五.Q:怎么开办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A:三个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自愿的基础上可以出资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依法登记后取得法人资格,登记类型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联合社理事长、理事应当由成员选派的人员担任。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社一票。

六.Q:什么情况下合作社会被吊销营业执照?

A:农民专业合作社向登记机关提供虚假登记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取得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农民专业合作社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的,吊销其营业执照。

七.Q:新《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A:新《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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