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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乡村之声)

在农村做这些项目,国家给你保障“土地”!

这几年,农村涌现出许多融合型的新产业、新项目,比如农村电商、休闲旅游等等,吸引了不少人去农村闯事业。但无论是创业还是继续投入,首先要面临的就是拿地。

  为了做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用地保障,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乡村旅游、农村电子商务、特色小镇、设施农业等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用地将获政策支持。国土资源部表示,各地可以安排一定比例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专项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和产业融合发展。

  哪些将重点得到建设用地保障?

  《通知》提出: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预留少量(不超过5%)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零星分散的单独选址农业设施、乡村旅游设施等建设。

  对利用存量建设用地进行农产品加工、农产品冷链、物流仓储、产地批发市场等项目建设或用于小微创业园、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农村二三产业的市、县,可给予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

  做好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用地安排,在确保农地农用的前提下,引导农村二三产业向县城、重点乡镇及产业园区等集中集聚,合理保障农业产业园区建设用地需求,严防变相搞房地产开发。

  明确鼓励土地复合利用!

  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过程中,土地利用方面体现出的重要特点就是复合性和多样性。对此,《通知》提出:

  围绕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因地制宜保护耕地,允许在不破坏耕作层的前提下,对农业生产结构进行优化调整,仍按耕地管理。

  鼓励农业生产和村庄建设等用地复合利用,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业教育、农业科普、农事体验等产业,拓展土地使用功能,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在充分保障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防止外部资本侵占控制的前提下,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按照规划要求和用地标准,改造建设民宿民俗、创意办公、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农业农村体验活动场所。

  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司长庄少勤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要推进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和发布,加快“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为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提供产权保障、创造融资条件。

  设施农用地“扩围”!

  《通知》进一步扩大了设施农用地范围,将农业生产的配套设施由“规模化粮食生产”延伸为“规模经营必须兴建”范畴:

  对于农业生产过程中所需各类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用地,以及由于农业规模经营必须兴建的配套设施,包括蔬菜种植、烟草种植和茶园、橡胶园等农作物种植园的看护类管理房用地(单层、占地小于15平方米),临时性烤烟、炒茶、果蔬预冷、葡萄晾干等农产品晾晒、临时存储、分拣包装等初加工设施用地(原则上占地不得超过400平方米),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纳入设施农用地管理,实行县级备案。

  通过这样进一步优化设施农用地范围,促进依托农业的产业融合和农业发展。

  但同时,国土资源部也特别提出,防止擅自将设施农用地“非农化”,并将采取一系列监督管理措施,避免有人“钻政策空子”。这些举措包括: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明确不同类型设施农用地的规划安排、选址要求、使用周期,以及结束使用后恢复原状的保障措施;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设立标示牌,标明设施农用地用途、面积、责任人和备案序号,接受公众监督;设施农用地的管理信息纳入国土资源综合信息监管平台。

  不过,国家的支持不是无限的用地保障。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司长庄少勤表示,保障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并不意味着要在农村实行规模扩张,大量增加新增建设用地。农村的发展,必须坚持底线思维。这就告诉在农村闯事业的大家,用合适的地干适合的事,用好用足国家的政策支持,乡村振兴的光明前景等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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