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依据:《关于印发<东北黑土地保护规划纲要(2017-2030 年)>的通知》(农农发〔2017〕3 号)、《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 年)》(农建发[2021]3号)、《关于印发辽宁省黑土地保护规划(2021-2030 年)的通知》(辽农田[2021]329 号)。
实施范围、补助对象及补助标准:综合考虑各地“黑土地面积、水田旱田区域分布、耕地集中连片程度、项目实施条件、以往项目安排及实施情况”等因素,主要在典型黑土区重点县实施中央财政和省财政黑土地保护项目,重点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实施秸秆还田、有机肥增施等黑土地保护技术给予服务补助和物化补助。由各地因地制宜选择技术模式和实施内容,科学测算补助标准,落实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根据不同技术措施,每亩补助 25-100 元。
实施期限: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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