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财政部农业农村司、农业部计划财务司关于做好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财农便〔2022〕43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 次性补贴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2〕16号)、《财政部关于再次下达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2]46号)。
政策摘编: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应对农资市场价格上涨形势,保障种粮农民合理收益,中央财政2022年分两批对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资金300亿元,其中第一批200亿元,第二批100亿元。
补贴对象、补贴依据及补贴标准:补贴对象为实际种粮农民,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合法耕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补贴依据为今年水稻、小麦、玉米、大豆等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可兼顾甘薯、马铃薯、谷子、高粱等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各地区根据收到的中央财政一次性补贴资金额度和本地今年粮食、大豆实际种植面积确定补贴标准,原则上县域内补贴标准要统一。今年,党中央国务院把大豆扩种列为重点工作任务,考虑大豆种植效益偏低的实际情况,在对第一批资金进行测算时,将大豆的测算补贴标准比其他粮食作物每亩提高50元。在对第二批资金测算时, 各粮食作物补贴标准一致。第一批资金测算补贴标准为大豆 61.2元/亩、其他粮食作物11.2元/亩。第二批资金测算补贴标准为5.7元/亩。
实施期限:2021年至今,每年为一个项目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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