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农村部发布了多份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相关建议的答复,主要涉及加强“空心村”治理和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方面。
组织开展“空心村”调查
有步骤推进“空心村”撤并
农业农村部采取问卷调查和入户调查的方式,对全国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利用情况进行了抽样调查,初步掌握了“空心村”有关情况。
数据显示,我国城镇化率已从改革开放前1977年的17.5%大幅度上升到2018年的59.58%,全国城镇常住人口从1990年的3.02亿人增长至2018年的8.31亿人。不少村庄出现了“空心化”现象,农村也出现了大量闲置的房屋和宅基地。一项中科院的研究发现,全国“空心村”闲置宅基地的综合整治潜力约为1.14亿亩。
继续深化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进一步健全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
今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提出,探索对增量宅基地实行集约有奖、对存量宅基地实行退出有偿;允许村集体在农民自愿前提下,依法把有偿收回的闲置宅基地、废弃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深化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保障农民宅基地合理需求的有效途径,依法保护农民宅基地合法权益。
盘活闲置宅基地支持大型养殖
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助力乡村振兴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资源,支持包括养殖、加工类项目在内的乡村产业发展。此外,财政部支持各地以促进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为目标,着力发展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带和重点生产区域。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支持东北粮食主产区依法依规将盘活的闲置宅基地用于发展大型养殖、加工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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