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权分置”后,农村宅基地越来越值钱!农村朋友有福啦!
时间:2018-01-30 15:19
在日前召开的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国土资源部部长、国家土地总督察姜大明在报告中指出,新时代国土资源工作要在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有更大担当。
姜大明:
要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形成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必须坚决破除土地收益用于“三农”的制度障碍,切实解决乡村建设发展的用地制约。我国将研究制定权属不变、符合规划条件下,非房地产企业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作为住宅用地的办法,深化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推动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政府将不再是居住用地唯一提供者。
要深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严守改革底线,鼓励大胆探索。要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各地在改革试点中要认真开展宅基地“三权分置”特别是农户资格权的法理研究,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具体实现形式,可以重点结合发展乡村旅游、返乡下乡人员创新创业等先行先试,探索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农房和宅基地、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促进乡村振兴的经验和办法。但城里人到农村买宅基地的口子不能开。
宅基地“三权分置”之后,农村的房子变得更值钱了吗?会给房子带来哪些变化?
1.买卖
宅基地使用权放活,是不是意味着宅基地可以自由买卖了呢?从现行法律及相关政策的角度来看,宅基地买卖仍然是没有法律可依的。但是,随着宅基地使用权的放活,可以通过转租“使用权”的方式进行交易。这里,交易的不是宅基地户主的产权关系变更,而是宅基地户主对该块宅基地的使用年限。也就是说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并不等同于宅基地买卖。
同时,姜大明在讲话中强调,城里人到农村买宅基地口子不开,严格禁止下乡人员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等。宅基地“三权分置”很明确,资格权只能是村民。
2.流转
“三权分置”落实后,宅基地使用权经营权将可流转,在农民无失地之忧的前提下实现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既能保障农民利益,又有利于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将使用权分离出来,部分市场化,意味着宅基地从制度上变得灵活。例如,宅基地可以用于租赁用途,实现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未来,宅基地可能并不仅仅用于租赁等简单用途,使用权逐步市场化之后,用于旅游业的短租,使用权让渡农业企业等多元化用途。从利益分配的角度,农民的利益将可能会因此提高,宅基地可能越来越值钱。
3.拆迁补偿
根据最新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民宅基地及房屋补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以及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等。就是说今后拆迁不仅仅农房会得到补偿,宅基地、屋内的装修以及其他地上的附着物包括农户的菜园水井等都可要求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还规定,征收宅基地和地上房屋,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居住权。
4.审批
根据最新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宅基地审批程序将更加简单简便。但在农村宅基地审批的过程中,也将实行严格管控。除了要遵循一户一宅的原则,如今超占宅基地和违建宅基地的行为也加大了处罚力度,随着“三权分置”的落实,宅基地更加紧俏,宅基地审批可能会更加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