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水平,2月6日,省农业农村厅举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专题培训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忠泓主持会议,厅机关各处室负责同志及直属事业单位业务骨干共48人参加培训。
培训邀请省司法厅立法三处田玉才处长结合新修订的《辽宁省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系统讲解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认定标准、制定程序、备案要求,并通过典型案例重点剖析了文件性质判定、合法性审核要点等实务中的重难点问题。
会议强调,制发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政府形象。各处室、各单位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切实提高依法履职能力,从起草源头强化备案意识,确保每一份文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实践检验。
参训学员表示,此次培训不仅厘清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管理的具体规定,更加深化了对程序合法重要性的认识,有效解决了以往在文件定性、依据引用、程序履行等方面的实践困惑,切实提升了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审核把关能力。
下一步,省农业农村厅将严格贯彻新《办法》要求,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发管理机制,不断提升法治工作能力,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法治支撑。










